通过中国体系提交
在中国没有营业住所的外国公司,通过国内途径办理商标事务须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。
01 / 申请路径
在中国没有营业住所的外国公司,通过国内途径办理商标事务须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。
马德里申请须满足申请资格及基础商标条件;指定中国仍由中国按其规则审查。
02 / 商标名称
列出准确的文字、图形及已经使用或计划使用的中文名。译名、音译名与市场昵称可能涉及不同问题,先核对事实再决定检索和申请范围。
03 / 商品与服务
只提供类别号不足以形成有用方案。请说明具体产品、销售渠道和在华计划;商品服务表述及类似群需要结合中国规则审阅。
官方来源: CNIPA
04 / 资料清单
初次咨询请勿发送身份证件、密码或机密案件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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